上周,摇滚名人堂宣布了一项展览致力于碧昂斯的标志性的时尚。本周是时候辩论碧昂丝是否配得上“时尚偶像”这个称号的时候了。《纽约时报》记者,凡妮莎•弗里德曼认为,虽然碧昂斯确实意味着很多事,但她不是,也从来不是一个时尚偶像。
弗里德曼的总体观点是,虽然碧昂斯的品牌在音乐和商业世界占据主导地位,但她“没有改变或是对时尚的方向造成显而易见的影响”。对此我太赞同。从纯粹的服装设计师的角度来说,她可能不是一个时尚偶像,但对于贾姬包和简柏金包的精神,她绝对很好的体现了一个容易被人们所忘记的观念:一个所有普通女人的时尚偶像。
弗里德曼很好的找到了一个完整并辩证的观点,他认为她与特定的品牌并没有关联的原因是:她精心培育自己的品牌和名称,拒绝任何其他的品牌超越自己的:
碧昂丝和她的公司确信了真正最有力量的品牌就是碧昂斯自己,所有物件的销售都是围绕着她。传播财富,可以这么说,在如此多的设计师之中,这起初看起来更像是一种追求时尚世界的努力,但实际上创造了一种情形,在这种情形中,没有哪一个品牌的名字能比她自己的品牌名字更贴近他自己。
这点无疑很棒——但是,弗里德曼认为这个影响已经有意无意的让碧昂斯远离时尚达人的状态。她接着说,碧昂丝的脸蛋并不是那些主流时装公司的首选,她不像蕾哈娜那样。蕾哈娜总是时装设计师协会的宠儿,但她不是。虽然她与设计师汤姆•福特和里卡多•提西有一定的交情,但并没有卡戴珊与他们那么亲密,就像卡戴珊还曾开玩笑说提西是北方的教父。当碧昂丝穿着一种衣服或包,她很难改变趋势。
她说,碧昂丝“并不能像乔治王子那样让一个物件在一夜时间内售空”。但是让我们再给她一点时间。早些夏天的时候一条杜嘉班纳的裙子在她穿着去参加卡拉沃克展览后售空,跟Topshop某条140美元的一样的裙子。她的“雌雄大盗”——马诺洛天柏蓝细跟高跟鞋促进了鞋类的流行和大量的销售,包括山寨版本。明星可能会失败,但她与H&M合作是非常成功的(比蕾哈娜的River Island系列收到更好的效果)。当我们做这种比较,蕾哈娜最后一次穿的东西一夜售空是什么时候?让我们谢谢贝伊的魔力群。
和她的同龄人蕾哈娜和Lady Gaga不一样,碧昂丝并不为所有场面而打扮。她是一个当她不在舞台或红毯上根据需求穿衣的女人——可能是巴尔曼和纪梵希需要时,但有时也可能是ASOS,Topshop。她很少为她下班时的造型请一个设计师——尽管有时你会看到一些古怪的影响。她像所有普通女人一样呈现自己(当然有时会有一些更高的操作),这意味着她可能不会穿着肉色的裙子和布鲁•艾薇在公园玩或是随便露出自己的乳头走在大街上。没关系:有Gaga和蕾哈娜就足够了。
事实上用名人堂展来开始这个话题是一个错误。是的,这个展览是围绕碧昂斯的“标志性”造型,但这是对她的见证。2014年是属于碧昂斯女王的一年,博物馆需要以某种方式来致敬。碧昂丝的粉丝(和仇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着迷于她,她在做什么,她的旅行,当然,包括她正在穿着什么。
碧昂丝并不总是“时尚潮人”或实验先锋,这些期待将更多来自Rihannas和gaga——但说她没有影响时尚是目光短浅的。“时尚偶像”的定义不应该这么窄了。不仅仅只应该是最前卫或最贴近秀场的穿着。因为如果你注意的是所有而不是局部,碧昂斯的时尚才是真正的与人们息息相关。
你只需要看看那些有成千上万的Instagram评论的地方,女人们会问,”嘿,她在这穿什么?“,看看到她的风格如何影响和激发了其他女人。还有比这更标志性的么?
原文链接:http://nymag.com/thecut/2014/07/stop-saying-beyonce-isnt-a-fashion-ic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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