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时尚设计师跟我说,这年代开创品牌成功与否与设计功力不一定正相关,与营运和行销品牌的综合能力才是正相关。
时尚,真的是华众取宠,一点也朴实不了的行业。当一个设计完成推到世人面前,就注定了戏剧化的运作模式,很少有设计师安安份份的设计制作好服装之後,而不想到其後的行销策略:是不是要作Lookbook(形象照),如要的话就要想到模特,摄影师,摄影场地 ...一连串烧钱的动作如火如荼的迎你而来。 也许商业营运可以找个专业经理人,現在越来越多的年轻设计师懂得品牌行销,不假手他人。
这篇既然名为第一次时尚行销就上手,那就要开门见山地列出要点分析时尚圈的行销策略。
第1:设计师其实也是明星
最省事的诀窍就是直接把设计师当成明星或把他经营成名人。
这里就举一下Alexander Wang为例,品牌故事以設計師王大仁個人對生活時尚的態度為起點,品牌的成立靠他不只过人一等的社交手腕,虽然在Teen Vogue当实习生时就被Anna Wintour赏识,但他才华过人之处,真正被正视要等到他已成名之後。王大仁的自我特色和喜好成了最好的品牌故事,喜欢东纽约,自由,不羁的个人风格和形象转换成独特的强烈设计风格隔绝奢华,外界给予时尚界大仁哥的评价- 以非常自我的方式诠释年轻人的潮流,在设计方面虽不完美但却很『潮』很有态度。
Victoria Beckham自创的个人同名品牌,在伦敦展店之际却被Dolce & Gabbana两位好友设计师Domenico Dolce和Stefano Gabbana狠亏,說 Victoria 并非『真正』的设计师并把其品牌归在和Zara, H&M同类的品牌; Victoria听到後想必是内心非常纠结。
所以拥有明星般的设计师对销售绝对是正向发展,未必能获得同行的认同。幸好每每Victoria Beckham纽约时尚周的秀厂,都能看见贝克汉一家人出席看秀,有什麽能比得过明星家人的加持。
名人搞品牌『名 ,利』皆得的幸运儿绝对要属欧森姊妹Olsen Twins创立的The Row
和英国设计师Stella McCartney,前者一岁时就已主演电视剧,後者是个富二代有个名人老爸Paul McCartney。
欧森姐妹花一个专新设计一个负责营运,The Row 的成功证明名人也能是天才设计师,從『2011年度美国时装设计师协会时尚大奖』『时尚界最有影响力女性』不断得到外界的肯定。
Stella McCartney从作为一位名人之後如果拥有惊人的设计天赋,不被人看见都难,但品牌的永续经营靠得是她商业上的能力,從女装还跨到童装的开发,还和Adidas长期合作女性运动服饰。
如果一个品牌的设计师本身很有话题,作为一位品牌推广或行销,你要有不战而胜的心理准备。
预告下篇 第一次搞行销就上手 Part 2:无论跨多大的界都能合作的销售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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