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作案两起,调包4台单价近万元的256G顶配版iPhone X手机。
近日,苏宁易购联合南京警方破获一起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调包iPhone X的网络诈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岁的唐山籍男子刘某。
2018年2月8日,刘某在苏宁易购网站下单购买了两台iPhone X手机。收货后第二天,刘某便直接在网上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称商品完好。
苏宁易购收到退货后,发现两台手机虽然外型是iPhone X,但开机后却是安卓操作系统。货真价实的iPhone X被调包了。
苏宁易购取证过程中,刘某故技重施,在苏宁易购网站再次购买两台256G顶配版iPhone X手机,收货地址为秦皇岛市某酒店。
苏宁易购随即向南京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通过证据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在立案后一周内就赶赴唐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刘某在面临警方审讯时,开始抱着侥幸心理,只承认在苏宁易购网站买过iPhone X,拒不承认实施调包的犯罪行为。但是,在警方的关键证据指证下,刘某不得不供述实情。
据刘某供述,为实施诈骗行为,他以每台1300元的价格,提前通过网络购买多台假iPhone X手机,再利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实施“买真机,退假机”的掉包。据悉,全新的256G顶配版iPhone X手机,在苹果官网价是9688元。
刘某妄图利用网络购物不需要面对面交易,神不知鬼不觉地发一笔“横财”,殊不知网络数据是不可磨灭的,各种犯罪证据都保存在了网络空间中。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台单价近万元的iPhone X手机,及两次作案的犯罪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刘某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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