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看叶眼观潮,这一期我们继续谈法国高定设计师的成衣化逆袭。
到了七十年代,意大利成衣工业开始迎头赶上,代表性企业是GFT,由Rivetti家族创立。他们首先签下了Ungaro,然后是Giorgio Armani,成功帮助意大利设计师进入美国市场,并成立合资公司,这个我们在阿玛尼节目中谈过,之后还有Valentino和Chanel。
蒙戴斯和GFT属于一类企业,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用自己的工业化能力与那些缺乏企业运作规范的创意品牌合作,两者取长补短,在当时也属于高级成衣或奢侈品界的巨无霸,不过现在都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
说到这里,就要谈谈当时设计师与工业合作的三种方式,这也是我们谈这段历史所希望大家了解的重点。
首先我们要再强调一下,在那个年代,工业化生产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即使在美国也是如此,此前我们在读Tommy Hilfiger传时说过,当时的设计师做完一个系列给百货公司下单,百货公司下单后设计师是没有能力和财力找工厂去完成订单的,而是直接将这张订单卖给工厂,工厂生产交货后自己问百货公司结账,然后再付一些佣金给设计师,其实质就是卖设计。
在法国,当时高级定制设计师的成衣系列通过制造和销售代理、生产特许授权和集中管理三种方式输出。
一、制造和销售代理
通过这种方式,设计师们授予制造企业使用他们品牌的权力,用于生产和销售他们设计的样品。
成功的案例是Jean Paul Gaultier和Claude Montana,两位设计师在当时都非常的出名,属于明星级。这种模式很类似现在的IP授权模式,品牌使用费通常是10%,可以让设计师建立一个小机构,这种模式一方面需要设计师很出名,另一方面又无法控制品牌形象,因此对于大多数使用此方法的设计师就不那么幸运了,绝大多数都消失了。
二、生产特许授权
设计师从生产企业获得10%专利权使用费,10%佣金,3-5%广告费,总共约25%,其实质是设计师提供IP,提供设计和销售接单服务,目的是设计师能更好的控制他们的销售渠道,也就是控制品牌形象。
采取这种模式成功的有YSL左岸品牌与蒙戴斯的合作,此后还有Azzedine Alaia和Martin Margiela。可以看出走这种方式的设计师都是低调有才型,而且合作的生产商也是对时尚产业很专情的。当然,这种模式目前也很少使用,几乎找不到对标的词汇。
三、集中管理
这种方式其实就是现在我们多数设计师品牌采取的模式,设计、接订单和生产都由公司自己来完成。这种方式需要较多的资金启动,也需要有更多的储备资金,优点显而易见,毛利空间更高,在当时约40%左右,更能控制品牌形象。
头等大事:设计师品牌的公司结构
说完合作形式,最后来谈一下品牌应该处于何种公司结构,这是头等大事。那个时候一般有两种做法,一种是设计师将自己的品牌授权给一个或几个外来实体共同开发,比如男装、女装、配饰等,另一种则是将自己的名字转让给某个企业,自己则担任品牌的艺术总监。
大多数设计师选择了前者,一来比较容易,二来算账简单,设计完就能坐收授权经营费用。
而采取第二种方式的设计师则试图营造一个可以流传后世的品牌,比如迪奥,这要求设计师有愿望与他的合伙人共同建立自己的公司或亲自掌握工业生产,对合伙人的要求需要在操作手段及能力范围内与其互补。
我觉得,以上提到的上世纪六十到八十年代的设计师与工业合作的三种方式,以及设计师品牌的两种公司结构,都值得我们年轻一代的“后浪”设计师细细体会,为自己品牌设立一条合适的路线。
谢谢大家收看叶眼观潮,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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